日本GX-ETS排放权交易:谁被纳入、如何应对

假设你们集团在日本有一家子公司,厂里装着大型锅炉,总部有人问:"它是不是要受日本新的碳市场管?"又或者,一家日本客户突然向你索要能源和 CO2 数据,邮件里提到了"GX-ETS"。官方资料基本都是日文,而第一次申报的截止日期已经过去。
先说结论:GX-ETS 适用于在日本境内、前三个财年直接 CO2 排放量年均达到 10万吨以上的企业。没有人会通知你,每个法人每年自行判定,也不做集团合并。位于中国等海外的工厂,其排放不计入日本法人的判定。
本文先讲判定方法,再区分已经过去的日期和仍在前面的日期,然后说明配额分配和缺口成本。之后是集团总部(包括中国母公司)容易忽略的地方、与欧盟 ETS 和国内碳市场的差别,以及可以直接使用的检查清单和邮件范例。信息截至2026年11月1日,仅为一般性介绍,不构成法律意见。
目录
日本的 GX-ETS 是什么
GX-ETS 是日本依据《GX推进法》(全称《脱碳成长型经济结构顺利转型推进法》)建立的排放权交易制度。"GX"是 green transformation(绿色转型)的缩写,主管部门是经济产业省(METI)。强制阶段从2026财年(2026年4月1日)开始。
被纳入的企业,每年必须持有与实际直接 CO2 排放量相等的排放配额(日语:排出枠,haishutsu-waku)。1单位配额对应1吨 CO2。政府免费发放配额,配额有富余的企业可以出售,不足的企业需要购买。
企业拿到的配额与实际排放量之间的差额,通过交易来弥补。
依据经济产业省2026年4月说明会资料及其设立手册(setup manual)编制。制度的运营事务由 GX推进机构(GX Acceleration Agency,GXA)负责。2026财年的日程不同,见图4。
这一制度源于2023年启动的自愿性项目"GX联盟"(GX League),当时有700多家企业参加。强制阶段的范围窄得多:经济产业省预计约300至400家企业,覆盖日本近六成的温室气体排放。
与 GX联盟不同,这一制度对低于门槛的企业没有自愿加入的通道,对超过门槛的企业也没有退出的选项。面向发电企业的配额有偿拍卖,计划从2033财年起逐步引入。
谁被纳入:10万吨门槛的判定

经济产业省不会点名通知哪些企业被纳入。设立手册写明,每家企业须在每年9月30日前自行判定。所以"我们没收到通知",并不能说明你的法人不在范围内。
有四件事决定结果:哪些排放计入、用哪个12个月的期间、以哪个法人为单位、平均值怎么算。
只算直接排放的 CO2(范围一)
判定的对象是直接 CO2:在厂内燃烧燃料产生的 CO2,以及工艺中原料或还原剂释放出的 CO2。外购电力和蒸汽(范围二)既不计入判定,也不产生清缴义务。因此,用电量很大但燃料用得很少的工厂,可能不在这一制度范围内。
小排放源不能排除在外。锅炉和窑炉是明显的排放源,应急发电机、厂内叉车、热水器同样计入。设备维护和总务部门掌握的排放源,环保部门的清单里可能从来没有列过。
排放范围、气体、法人主体和时间段,都可能与你们全球报告所用的口径不同。
依据经济产业省2026财年宣传册和设立手册编制。与日本的 SHK 报告制度不同,向他人供应的电力和热力所对应的排放在这里计入(见"不要直接沿用其他报告")。
按4月至3月统计,不用你们的会计年度
无论会计年度怎么定,判定都用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这一期间。按自然年度(12月决算)核算的公司,不能直接套用年终数字,要把月度燃料数据重新切分为4月至3月。
每个法人单独判定
判定单位是法人,经济产业省把子公司和关联公司当作各自独立的企业。举一个虚构的例子:集团在日本有两家公司,各排放6万吨,两家都不被纳入,尽管集团合计12万吨。反过来,同一个法人名下有一座7万吨的工厂和一座4万吨的工厂,合计超过门槛,因为各场所要加总。
我们查阅的资料没有为外资企业规定特殊规则。在日本设立的株式会社(kabushiki kaisha,股份公司)或合同会社(godo kaisha,类似有限责任公司),看起来与其他日本公司按同样方式判定。如果你们在日本的机构是外国公司的分公司,请向日本的顾问或 GXA 咨询窗口确认如何处理。
每年重新判定,不做修正
2026财年的判定,用的是 FY2023、FY2024、FY2025 三个财年的平均值。较晚开始运营的公司,按实际已有的年份平均:FY2024 和 FY2025,或者只用 FY2025。由于这个三年窗口逐年滚动,接近门槛的企业可能进进出出,图3是经济产业省给出的示例。
某一年排放偏低,并不会让企业立刻退出制度,而是改变之后年份的平均值。
计算示例取自经济产业省设立手册(燃料排放加原料排放)。
就判定而言,我们查阅的手册摘录里没有对异常年份的修正。灾害、法定检修或停产使排放骤降的年份,不做调整;一次性的排放高峰,同样不调整。
三年之内发生合并或业务转让时,我们也没有找到相应的调整规定。不过,配额分配所用的基准排放量另有调整规则,请查阅经济产业省的手册。
信用额度(credit)同样不能降低判定所用的数字。
我们查阅的资料没有规定排放低于10万吨的法人需要申报,甚至不需要声明"不在范围内"。尽管如此,还是请保留计算依据,明年要再用。刚好低于门槛的公司,新增产能或新建工厂之后,可能就会越线。
关键日期:已经过去的和接下来的
2026财年是特殊的第一年:企业只需申报基础数据并提交转型计划,配额分配推迟到2027财年。所以图4与图1的正常周期不同,它展示的是从2026财年起被纳入的企业的日期。
2026财年的义务,到2028年1月31日清缴时结束。
依据经济产业省2026年4月说明会资料、2026财年宣传册和设立手册编制。请对照最新手册确认是否有更新。
2026年9月30日的截止日已经过去
2026财年被纳入的企业,须在2026年9月30日前申报平均排放量并提交转型计划。你现在处于什么位置,取决于下面哪一种情况:
- 你们按时申报了。请确认政府的申报系统 ERMS 显示申报已被受理、转型计划已收到。接下来处理核查和 FY2026 的数据。
- 你们低于10万吨。无需申报。保留计算记录,FY2026 在2027年3月31日结束后,再做 FY2027 的判定。
- 你们现在才发现自己被纳入,而且没有申报。见下文。
我们查阅的资料里,没有关于2026年这一截止日的宽限期或逾期申报程序。一家二手资料称,未申报或虚假申报的,罚款最高50万日元,我们无法确认具体条文和适用对象。也不要想当然地认为错过申报就免除了后续义务,因为我们查阅的资料没有这样说。
处于这种情况的公司,应尽快通过 GXA 门户网站联系咨询窗口,并请日本的法律顾问评估风险。同时,继续收集2026年4月1日以来的排放证据,因为之后的经核查报告会用到这些数据。
2027年9月30日:双重负担
大部分实际工作集中在这一天。连续两年被纳入的企业,要报告经核查的 FY2026 排放量,申报经核查的 FY2026 和 FY2027 目标排放量,并提交 FY2027 的转型计划。经济产业省的手册要求企业按两个财年的手续并行推进来做计划。
实际的时间表取决于核查机构。其工作包括签约、了解业务、风险评估、制定计划、现场核查和出具报告。经济产业省提醒,如果大家同时开始,核查机构可能忙不过来,所以建议在 FY2026 内签约。
如果 FY2027 才首次被纳入
FY2027 的判定用 FY2024、FY2025、FY2026 三年的平均值。首次满足条件的公司要在2027年9月30日前完成手续,第一年的简化安排不再适用。除平均值之外,还要申报经核查的目标排放量,所以核查也必须提前安排。
基准线法与历史排放法:配额怎么分配
配额分配以"目标排放量"(日语:排出目標量,haishutsu mokuhyo-ryo)为起点,由企业自己计算并经核查。有两种算法,哪一种适用取决于具体的生产活动。同一座工厂可能两种都用到,所以排放量必须按分配类别分别统计。
行业特性影响最大的指定活动用基准线法,其余一律用历史排放法。
依据经济产业省2026年4月说明会资料及其申报·目标排放量核算手册编制。汽车类,经济产业省手册对涂装工序适用基准线法。
历史排放法下,能源相关的 CO2 每年削减1.7%,原料和副产燃料产生的 CO2 每年削减0.3%。基准排放量取 FY2023 至 FY2025 的平均值。计算式把削减率乘以经过年数,所以其他条件不变时,分配量会稳步下降。
基准线法方面,日本经济产业研究所(RIETI)介绍,起点水平是行业效率的前50%,五年内逐步收紧到前32.5%。具体因活动而异,请查阅经济产业省针对你们所属活动的基准线手册。
1,500 kL 这条线,与日本《节能法》所用的数字相同,所以你们的工厂可能早就知道自己在线的哪一边。
经济产业省还会在三种情况下追加配额。估算缺口之前,先看看有没有适用的:
- 碳泄漏风险:对指定行业,当配额成本超过一定的收益占比时,追加配额
- GX 相关研发:与上一年研发支出挂钩的追加配额,上限为缺口量,从 FY2027 起适用
- 提前减排:制度开始前超出标准削减率的减排量,计入基准排放量
配额不足要付多少钱
按政府确定的 FY2026 价格水平,FY2026 的参考上限价格为每吨4,300日元,调整基准价格(起到下限的作用)为每吨1,700日元。国际碳行动伙伴组织(ICAP)把4,300日元折算为约29美元。据 RIETI 等机构的评论,市场预计在2027年秋季前后开设。
图6用一个虚构的案例,说明量级。它假设只适用历史排放法、只有能源相关排放、没有追加配额。
一座工厂在历史排放法下,每年恒定排放20万吨,以 FY2026 为例。
数字仅为示意。实际分配量可能有调整,上限价格逐年确定。
第4步的负担金,日语叫未償却相当負担金(mishokyaku soto futankin),计算式是:缺口量 × 上限价格 × 1.1。此外,经济产业省的说明会资料还提到,如果价格过高导致履约困难,企业可以按上限价格付款,缺口部分就视同已完成持有义务。适用条件和手续,请查阅手册。
还要确认2028年1月的清缴适用哪一年的上限价格。经济产业省的公告确定的是 FY2026 的数值,而至少一份外部资料把4,300日元的上限列在 FY2027 之下。把数字写进预算之前,请先问问你们的顾问或 GXA。
信用额度可以降低你们报告的数字。J-Credit(日本国内的信用额度制度)和联合信用机制(JCM)的信用额度,最多可以抵销实际排放量的10%。
经济产业省的说明会资料称,只有在报告年度6月底之前注销的信用额度才会被反映,对 FY2026 来说指向2027年6月30日。请对照手册确认截止时间。
集团总部(含中国母公司)要留意什么

站在日本以外,有五点容易漏掉。它们都不会出现在全球排放数据看板上,需要直接去问。
不做合并,共同申报也有限制
你们的集团合计排放量不决定是否被纳入,海外(包括中国)工厂的排放也不计入。企业可以与"密切关系者"(母公司、子公司、关联公司或兄弟公司)一起共同申报,前提是共同开展 GX 投资。但每个伙伴本身必须是被纳入的法人,所以共同申报不能把未被纳入的母公司或兄弟公司拉进来。
共同申报也不改变谁被纳入,因为每家公司仍然单独判定。组合一旦确定,在该年度清缴完成之前不能更改,所以开始前要想清楚。伙伴按日本的法人编号(法人番号,hojin bango)登记,并各自需要系统账号。
日文系统:ERMS 和 gBizID
申报、转型计划、排放报告和配额持有,都通过 ERMS(排放量交易管理系统,日语 haishutsu-ryo torihiki kanri shisutemu)进行。我们查阅的门户网站和手册都是日文,没有找到英文版或中文版。
配额存放在与 ERMS 关联的账户里,一个 ERMS 账号可以有多个用户。如果无法通过 ERMS 申报,能否改用纸质材料提交,我们没有确认,请向 GXA 咨询窗口询问。
开设 ERMS 账号需要 gBizID 的 Prime 或 Member 账号,这是日本政府的企业统一身份账号。Prime 与公司代表人绑定,申请时可能需要"个人编号卡"(My Number card,日本的居民身份证)或印鉴证明。如果你们的代表董事常驻国外,请尽早确认你们公司该怎么办。
注册时还要填写主营业务、业务主管大臣,并提交公司章程、登记事项证明书(公司登记簿的证明文件),以及主、副联系人。请在日本指定一名备用联系人,否则一位外派人员轮岗,就可能没有任何人能登录。
登记核查机构
从 FY2027 的申报起,目标排放量和实际排放量都要由登记核查机构(日语:登録確認機関,toroku kakunin kikan;作用近似国内的碳排放第三方核查机构)核查。截至2026年10月13日,门户网站列出了15家,包括日本的机构、审计公司,以及 SGS、BSI、Intertek、SOCOTEC 的日本公司。如果你们集团已经在用其中某一家,请问问它的日本分公司是不是登记的那一家。
要有一套能把每个数字追溯到原始凭证的资料。经济产业省的手册列举了核查可能要求的材料,其中很多是日文的:
- 厂区平面图、工艺流程图和设备清单
- 排放核算的组织架构图,以及排放源的识别方法
- 燃料送货单等采购凭证,以及实测数据
- 排放因子的来源
不要直接沿用其他报告
日本 SHK 制度(依据《全球变暖对策推进法》的强制性温室气体报告制度)的申报数字,只能当作起点。全球温室气体盘查的数字,差异可能更大。与 SHK 相比,GX-ETS 只算直接 CO2,但包含向他人供应的电力和热力所对应的排放,也没有小排放源的起算门槛。
除非你们依靠采购凭证来核算,GX-ETS 还会要求 SHK 不要求的信息,例如计量器的准确度。如果总部用的燃料数据或核算边界不同,请把两者之间的关系写下来,有人问起时才解释得清楚。
转型计划的一部分会公开
被纳入的企业每年都要提交转型计划(日语:移行計画,iko keikaku),经济产业省和主管该行业的省厅会逐家公布其中的一部分。图7区分了公开和不公开的内容。计划里也包括范围二的排放,尽管它不属于清缴义务的范围。
ERMS 会以企业首次被纳入之前一年为基准,自动计算削减率,所以从 FY2026 起被纳入的企业,基准一直是 FY2025。提交计划不需要第三方核查,也不需要正式的内部决议。但必须在 ERMS 中申报显示为"已申报"之后才能提交,经济产业省提醒,内容不完整的计划可能不算已提交。
排放量和 FY2030 目标公开,投资的细节不公开。
依据经济产业省2026年4月说明会资料及其转型计划手册(2026年6月1日)编制。
外国母公司最容易在这里措手不及。如果日本法人没有自己的计划,就引用母公司的集团整体计划。于是,你们的全球可持续发展报告,可能会被日本政府的申报文件引用,旁边就是该日本法人公布的 FY2030 数字。
每次提交之前,请把这个数字与你们的可持续发展报告和投资者材料对一下。投资计划可以包括尚未正式批准的项目,只要它被规划为实现目标的一种方式。经济产业省每年何时公布各家的计划,我们没有确认,请让日本团队查一下你们的是不是已经上线。
日本客户向你索要排放数据时
低于门槛的供应商,以及在日本没有被纳入法人的出口企业(包括从中国向日本出口的企业),都不承担 GX-ETS 的义务。你的日本客户要清缴的,是它自己的直接 CO2,而不是你的排放。
那么为什么会收到这样的要求?被纳入的企业现在必须公布目标,并每年展示减排计划;大型制造商也在努力摸清所采购产品中的排放。
据 Anderson Mori & Tomotsune 律师事务所介绍,经济产业省表示,供应链减排将通过"GX 未来联盟"(GX Future League)推进,而不是通过 GX-ETS。所以这样的要求,更可能反映客户自己的目标或期待,而不是你在 GX-ETS 下的义务。
答复之前,先问清楚客户到底要什么。下面这些问题有助于缩小范围:
- 要的是公司层面的排放量,还是具体零件号的产品碳足迹?
- 数据要覆盖哪些范围、哪些气体、哪一个12个月的期间?
- 有没有指定的核算方法、模板或排放因子来源?
- 要不要第三方核查,还是自行声明的数值就可以?
- 数据将如何使用,会不会在对方公司之外共享?
GX-ETS 与欧盟 ETS、国内碳市场的主要差异
如果你熟悉欧盟的体系,不要以为同样的逻辑可以照搬。最大的差异在于监管对象:欧盟监管的是装置,日本监管的是企业。下表对比的是最可能影响你工作的几点。
| 项目 | 日本 GX-ETS | 欧盟 ETS(固定装置) |
|---|---|---|
| 监管对象 | 企业(法人) | 装置;2024年有 8,704 套固定装置 |
| 门槛 | 直接 CO2 达10万吨,三年平均 | 按活动类型规定,例如额定热输入超过 20 MW 的燃烧装置 |
| 气体 | 仅 CO2 | CO2 加其他气体,包括 N2O 和全氟化碳 |
| 分配 | 免费;发电企业从 FY2033 起拍卖 | 以拍卖为主(最高占总量上限的 57%);免费分配用于应对碳泄漏风险 |
| 总量上限 | 由企业层面的分配公式累积而成;我们查阅的资料中没有找到全国总量上限的数值 | 欧盟统一的绝对总量上限,逐年下调 |
| 价格 | FY2026 上限价格每吨4,300日元;调整基准价格(下限)每吨1,700日元 | 没有固定上限;由市场稳定储备调节供给。2025年平均拍卖价格 73.43 欧元 |
| 抵销 | J-Credit 和 JCM,最多10% | 当前阶段不允许 |
| 清缴截止日 | 次财年1月31日 | 次年9月30日 |
| 配额不足时 | 负担金:缺口量 × 上限价格 × 1.1 | 每吨100欧元,随通胀调整;缺少的配额仍须清缴,并公开点名企业 |
ICAP 还指出,GX-ETS 不会与其他体系连接。一个体系里的配额不能直接用于另一个体系,日本的价格也不会简单跟随欧盟。请在合规日历里把两套制度分开,欧盟团队的经验只有一部分适用于日本。
与国内的全国碳市场相比,下面几点值得注意。国内的规定在更新,以下是我们的理解,请以生态环境部的现行文件为准:
- 国内的依据是《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已在全国施行;水泥、钢铁、电解铝行业已被列入扩围计划。日本的依据是《GX推进法》。
- 国内的纳入门槛、核算边界和核算方法,由生态环境部分行业另行规定,与日本的"直接 CO2、三年平均、10万吨"不是一回事。不要用一套口径去套另一套。
- 国内以基于产出的强度基准做免费分配,思路接近日本的基准线法;日本另有历史排放法这一大类,并且计划对发电企业引入拍卖。
- 国内碳市场的核算和核查结果,不能代替日本登记核查机构对日本法人的核查,反过来也一样。中国工厂的数据不能用来抵日本法人的缺口。
检查清单:我们的日本法人是否被纳入,准备好了吗
请和你们的日本团队和顾问一起使用这份清单。这项工作通常除环保部门外,还会涉及工厂、财务、采购和规划人员;清单能帮你发现缺口,但不能代替法律上的判定。
- 法人:逐一列出每个日本法人,以及它的所有场所,包括分公司和营业所。
- 期间:把 FY2023、FY2024、FY2025 的排放数据(FY2026 结束后再加上它)重新切分为4月至3月。
- 范围:包含燃料、原料和还原剂产生的直接 CO2。不含范围二和非 CO2 气体。不要扣减信用额度。
- 小排放源:检查应急发电机、叉车、热水器,以及所有运输类别。
- 结果:记录平均值、谁算的、谁复核的。
- 2026年的状态:如果被纳入,确认申报和转型计划已在 ERMS 中被受理。如果没有申报,立即上报并请律师介入。
- 账号:确认谁持有 gBizID 和 ERMS 的登录权限,并指定备用人员。
- 核查:确认已与登记核查机构签约或正在洽谈,以及对方使用什么语言工作。
- 数据链:确认2026年4月1日以来的 FY2026 数据,可以从凭证和计量器一路追溯到计算。
- 分配:弄清每个场所哪些活动适用基准线法,哪些适用历史排放法。
- 预算:估算2028年1月的缺口,并请会计师确认配额和负担金如何入账。
- 一致性:把公布的 FY2030 数字,与母公司的目标和报告对照。
给日本团队的邮件范例
总部的同事可以改写下面这封邮件,来开启沟通。请替换方括号里的内容,并加上你们自己的截止日期。
主题:[法人名称] 的 GX-ETS 适用情况:信息请求
[姓名] 您好:
我们正在核对日本 GX-ETS 对 [法人名称] 的适用情况。请在 [日期] 前提供下列信息:
- 该法人 FY2023、FY2024、FY2025 按4月至3月统计的直接 CO2 排放量(范围一),以及据此得出的三年平均值。
- 关于 FY2026 我们是否被纳入的结论,以及复核人。
- 如被纳入:确认2026年9月30日前已通过 ERMS 提交申报和转型计划,且已被受理,并提供提交内容的副本。
- 我们的登记核查机构名称,或者选定机构的计划和时间。
- 谁持有我们的 gBizID 和 ERMS 登录权限,备用联系人是谁。
- 您对 FY2026 直接排放量的估算,以及尚未纳入统计的排放源清单。
如有不清楚的地方,或者我们没有申报,请立即告诉我,以便请法律顾问介入。
谢谢您的协助。
本文的局限
- 本文是一般性概述,不是法律、税务或会计意见。你们的日本律师、核查机构和 GXA 咨询窗口,才是确认规则如何适用于你们法人的正确渠道。
- 官方规则是日文的,手册也在更新。以日文原文和经济产业省、GXA 的最新资料为准,本文只是摘要。
- "参考上限价格""不足负担金"等术语,是我们自己的中文说明,官方的中文或英文名称可能不同。
- 基准线法的细节、配额市场的规则和价格调控程序仍在制定中,或因活动而异。经济产业省表示,市场和价格调控的更多细节将陆续公布。
- 化石燃料附加费(计划自 FY2028 起的 GX-Surcharge)、其他碳定价,以及东京、埼玉的地方制度,不在本文范围内。
- 关于国内碳市场的说明只是概括,请以生态环境部现行文件为准。
常见问题(FAQ)
GX-ETS 适用于日本的外资企业吗?
只要该法人满足10万吨的判定条件,外资所有权看起来不会改变结果。我们没有找到针对外资日本公司的单独规则,经济产业省是按法人逐个判定的。如果是外国公司的分公司,请向律师或 GXA 咨询窗口确认如何处理。
错过2026年9月30日的截止日会怎样?
我们查阅的资料没有宽限期的说明。一家二手资料称,未申报或虚假申报的,罚款最高50万日元,但我们无法核对法条原文,请向律师确认如何适用。处于这种情况的公司,应尽快通过 GXA 门户网站联系咨询窗口和法律顾问,并继续收集 FY2026 的排放数据。
企业实际上什么时候必须持有配额?
第一个日期是2028年1月31日,对应 FY2026 的排放量。FY2026 和 FY2027 的配额在2027年11月底分配。分配之后,到清缴日之前,企业大约有两个月的时间补足缺口。
GX-ETS 包含范围二吗?
范围二既不计入判定,也不属于清缴义务。不过转型计划会要求在直接排放之外填写间接排放,并且公布上一年度的数字和 FY2030 目标。
日本碳市场的基准线法和历史排放法有什么区别?
基准线法把企业的基期活动量乘以目标排放强度,适用于20类指定活动。历史排放法以过去的排放量为起点,能源相关 CO2 每年削减1.7%,原料和副产燃料产生的 CO2 每年削减0.3%。
出处
- 制度概要、日程、第一年的例外、转型计划项目、与 SHK 的对比、信用额度、核查要点、咨询窗口:经济产业省,2026财年《GX推进法》排放权交易制度说明会,2026年4月(日文)
- 适用范围、第一年的应对、ERMS、gBizID 和登记核查机构:GX推进机构,排放权交易制度门户网站(日文)
- 制度概要和手册:经济产业省,"排放权交易制度"(日文)
- 第一年的应对:经济产业省,2026财年宣传册(日文)
- 适用范围判定、共同申报、日程、负担金和处罚:经济产业省,设立手册,2026年6月1日(日文)
- 转型计划项目和公开范围:经济产业省,转型计划手册,2026年6月1日(日文)
- 基准线法、历史排放法和削减率:经济产业省,申报·目标排放量核算手册,2026年6月1日(日文)
- 参考上限价格和下限价格:经济产业省,参考价格公告,FY2026(日文)
- GX联盟的背景:METI Journal Online,排放权交易制度问答(日文)
- 法律框架、价格上下限、负担金公式和调整:Anderson Mori & Tomotsune,通讯,2026年1月(英文);范围三和信用额度:Anderson Mori & Tomotsune,2026年5月(英文)
- 历史排放法的削减率:日本能源经济研究所,会长寄语,2026年4月(英文)
- 基准线法的收紧和市场开设时间:RIETI,有村俊秀(英文);可再生能源研究所,2026年2月(英文)
- 法人层面的判定:EY Japan,GX-ETS 第二阶段(日文)
- 日本情况说明、连接和美元折算:ICAP,日本 GX-ETS(英文)
- 欧盟 ETS 的设计:ICAP,欧盟 ETS(英文);ICAP,ETS 对比(英文)
- 欧盟的清缴截止日:欧盟委员会,自2024年1月1日起适用的 ETS 和 MRV 变化(英文)
- gBizID:日本数字厅,gBizID(日文)
- 国内全国碳市场扩围:21世纪经济报道,2024年9月
日文原文本指南改编自 MONOSCOPE 面向日本读者撰写的文章:GX-ETSの対象企業と対応手順|初年度の届出から排出枠の保有ま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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