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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1月2日

日本GX-ETS排放权交易:谁被纳入、如何应对

图纸与规格更新于 2026年11月2日约 29 分钟读完

假设你们集团在日本有一家子公司,厂里装着大型锅炉,总部有人问:"它是不是要受日本新的碳市场管?"又或者,一家日本客户突然向你索要能源和 CO2 数据,邮件里提到了"GX-ETS"。官方资料基本都是日文,而第一次申报的截止日期已经过去。

先说结论:GX-ETS 适用于在日本境内、前三个财年直接 CO2 排放量年均达到 10万吨以上的企业。没有人会通知你,每个法人每年自行判定,也不做集团合并。位于中国等海外的工厂,其排放不计入日本法人的判定。

本文先讲判定方法,再区分已经过去的日期和仍在前面的日期,然后说明配额分配和缺口成本。之后是集团总部(包括中国母公司)容易忽略的地方、与欧盟 ETS 和国内碳市场的差别,以及可以直接使用的检查清单和邮件范例。信息截至2026年11月1日,仅为一般性介绍,不构成法律意见。

目录
  1. 日本的 GX-ETS 是什么
  2. 谁被纳入:10万吨门槛的判定
  3. 关键日期:已经过去的和接下来的
  4. 基准线法与历史排放法:配额怎么分配
  5. 配额不足要付多少钱
  6. 集团总部(含中国母公司)要留意什么
  7. 日本客户向你索要排放数据时
  8. GX-ETS 与欧盟 ETS、国内碳市场的主要差异
  9. 检查清单:我们的日本法人是否被纳入,准备好了吗
  10. 给日本团队的邮件范例
  11. 本文的局限
  12. 常见问题(FAQ)
  13. 出处

日本的 GX-ETS 是什么

GX-ETS 是日本依据《GX推进法》(全称《脱碳成长型经济结构顺利转型推进法》)建立的排放权交易制度。"GX"是 green transformation(绿色转型)的缩写,主管部门是经济产业省(METI)。强制阶段从2026财年(2026年4月1日)开始。

被纳入的企业,每年必须持有与实际直接 CO2 排放量相等的排放配额(日语:排出枠,haishutsu-waku)。1单位配额对应1吨 CO2。政府免费发放配额,配额有富余的企业可以出售,不足的企业需要购买。

图1:正常年度 GX-ETS 的运作方式

企业拿到的配额与实际排放量之间的差额,通过交易来弥补。

1. 配额分配(经济产业大臣)依据企业申报的目标排放量,以1吨为单位免费分配。11月底
运营并减排
2. 被纳入的企业运营并排放 CO2排放量按4月至次年3月统计,经登记核查机构核查后,在次财年9月30日前报告
结清差额
配额有富余出售,或结转到下一年度
配额不足在市场上购买,或与其他持有人直接交易
仍然不足按不足量缴纳负担金
次财年1月31日
3. 清缴并注销配额与实际排放量相等的配额从企业账户中注销

依据经济产业省2026年4月说明会资料及其设立手册(setup manual)编制。制度的运营事务由 GX推进机构(GX Acceleration Agency,GXA)负责。2026财年的日程不同,见图4。

这一制度源于2023年启动的自愿性项目"GX联盟"(GX League),当时有700多家企业参加。强制阶段的范围窄得多:经济产业省预计约300至400家企业,覆盖日本近六成的温室气体排放。

与 GX联盟不同,这一制度对低于门槛的企业没有自愿加入的通道,对超过门槛的企业也没有退出的选项。面向发电企业的配额有偿拍卖,计划从2033财年起逐步引入。

谁被纳入:10万吨门槛的判定

燃气锅炉燃烧器特写,可见黄色燃料管路和压力表

经济产业省不会点名通知哪些企业被纳入。设立手册写明,每家企业须在每年9月30日前自行判定。所以"我们没收到通知",并不能说明你的法人不在范围内。

有四件事决定结果:哪些排放计入、用哪个12个月的期间、以哪个法人为单位、平均值怎么算。

只算直接排放的 CO2(范围一)

判定的对象是直接 CO2:在厂内燃烧燃料产生的 CO2,以及工艺中原料或还原剂释放出的 CO2。外购电力和蒸汽(范围二)既不计入判定,也不产生清缴义务。因此,用电量很大但燃料用得很少的工厂,可能不在这一制度范围内。

小排放源不能排除在外。锅炉和窑炉是明显的排放源,应急发电机、厂内叉车、热水器同样计入。设备维护和总务部门掌握的排放源,环保部门的清单里可能从来没有列过。

图2:哪些计入判定

排放范围、气体、法人主体和时间段,都可能与你们全球报告所用的口径不同。

计入
不计入
排放范围
燃料燃烧、还原剂和原料产生的排放(范围一)
外购电力、热力和蒸汽(范围二)
气体
二氧化碳(CO2)
甲烷等 CO2 以外的温室气体
主体
一个法人,其在日本的所有工厂和场所合计
子公司和关联公司(分别单独判定)
运输
运输能力达到政府公告所定门槛以上的运输类别的直接排放
低于该门槛的运输类别
期间
日本的财年,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
按你们自己的会计年度汇总的数字

依据经济产业省2026财年宣传册和设立手册编制。与日本的 SHK 报告制度不同,向他人供应的电力和热力所对应的排放在这里计入(见"不要直接沿用其他报告")。

按4月至3月统计,不用你们的会计年度

无论会计年度怎么定,判定都用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这一期间。按自然年度(12月决算)核算的公司,不能直接套用年终数字,要把月度燃料数据重新切分为4月至3月。

每个法人单独判定

判定单位是法人,经济产业省把子公司和关联公司当作各自独立的企业。举一个虚构的例子:集团在日本有两家公司,各排放6万吨,两家都不被纳入,尽管集团合计12万吨。反过来,同一个法人名下有一座7万吨的工厂和一座4万吨的工厂,合计超过门槛,因为各场所要加总。

我们查阅的资料没有为外资企业规定特殊规则。在日本设立的株式会社(kabushiki kaisha,股份公司)或合同会社(godo kaisha,类似有限责任公司),看起来与其他日本公司按同样方式判定。如果你们在日本的机构是外国公司的分公司,请向日本的顾问或 GXA 咨询窗口确认如何处理。

每年重新判定,不做修正

2026财年的判定,用的是 FY2023、FY2024、FY2025 三个财年的平均值。较晚开始运营的公司,按实际已有的年份平均:FY2024 和 FY2025,或者只用 FY2025。由于这个三年窗口逐年滚动,接近门槛的企业可能进进出出,图3是经济产业省给出的示例。

图3:三年平均如何计算

某一年排放偏低,并不会让企业立刻退出制度,而是改变之后年份的平均值。

FY202310.2万吨
FY202410.0万吨
FY202510.1万吨
FY20269.2万吨
FY2026 的判定:纳入(10.2万+10.0万+10.1万)÷3=10.1万吨,达到10万吨以上
FY2027 的判定:不纳入(10.0万+10.1万+9.2万)÷3≈9.77万吨,低于10万吨

计算示例取自经济产业省设立手册(燃料排放加原料排放)。

就判定而言,我们查阅的手册摘录里没有对异常年份的修正。灾害、法定检修或停产使排放骤降的年份,不做调整;一次性的排放高峰,同样不调整。

三年之内发生合并或业务转让时,我们也没有找到相应的调整规定。不过,配额分配所用的基准排放量另有调整规则,请查阅经济产业省的手册。

信用额度(credit)同样不能降低判定所用的数字。

我们查阅的资料没有规定排放低于10万吨的法人需要申报,甚至不需要声明"不在范围内"。尽管如此,还是请保留计算依据,明年要再用。刚好低于门槛的公司,新增产能或新建工厂之后,可能就会越线。

关键日期:已经过去的和接下来的

2026财年是特殊的第一年:企业只需申报基础数据并提交转型计划,配额分配推迟到2027财年。所以图4与图1的正常周期不同,它展示的是从2026财年起被纳入的企业的日期。

图4:从2026财年起被纳入的企业的 GX-ETS 时间表

2026财年的义务,到2028年1月31日清缴时结束。

已经过去(截至2026年11月1日)
2026年4月1日开始统计排放量从这一天起的直接排放,计入第一次清缴义务
2026年9月30日首次申报和转型计划的截止日三年平均排放量、企业基础数据,以及到 FY2030 的计划。无需第三方核查
现在至2027年3月31日
FY2026与核查机构签约经济产业省建议在 FY2026(到2027年3月31日结束)内选定并签约
仍在前面
2027年9月30日经核查的申报与报告FY2026 的排放报告,加上 FY2026 和 FY2027 的目标排放量,均须经核查。若 FY2027 仍被纳入,还须提交 FY2027 的转型计划
2027年11月底配额分配与通知分配 FY2026 和 FY2027 的配额,同时通知应持有的数量
2028年1月31日持有并清缴账户中须有与 FY2026 排放量相等的配额。不足部分将被征收负担金

依据经济产业省2026年4月说明会资料、2026财年宣传册和设立手册编制。请对照最新手册确认是否有更新。

2026年9月30日的截止日已经过去

2026财年被纳入的企业,须在2026年9月30日前申报平均排放量并提交转型计划。你现在处于什么位置,取决于下面哪一种情况:

  • 你们按时申报了。请确认政府的申报系统 ERMS 显示申报已被受理、转型计划已收到。接下来处理核查和 FY2026 的数据。
  • 你们低于10万吨。无需申报。保留计算记录,FY2026 在2027年3月31日结束后,再做 FY2027 的判定。
  • 你们现在才发现自己被纳入,而且没有申报。见下文。

我们查阅的资料里,没有关于2026年这一截止日的宽限期或逾期申报程序。一家二手资料称,未申报或虚假申报的,罚款最高50万日元,我们无法确认具体条文和适用对象。也不要想当然地认为错过申报就免除了后续义务,因为我们查阅的资料没有这样说。

处于这种情况的公司,应尽快通过 GXA 门户网站联系咨询窗口,并请日本的法律顾问评估风险。同时,继续收集2026年4月1日以来的排放证据,因为之后的经核查报告会用到这些数据。

2027年9月30日:双重负担

大部分实际工作集中在这一天。连续两年被纳入的企业,要报告经核查的 FY2026 排放量,申报经核查的 FY2026 和 FY2027 目标排放量,并提交 FY2027 的转型计划。经济产业省的手册要求企业按两个财年的手续并行推进来做计划。

实际的时间表取决于核查机构。其工作包括签约、了解业务、风险评估、制定计划、现场核查和出具报告。经济产业省提醒,如果大家同时开始,核查机构可能忙不过来,所以建议在 FY2026 内签约。

如果 FY2027 才首次被纳入

FY2027 的判定用 FY2024、FY2025、FY2026 三年的平均值。首次满足条件的公司要在2027年9月30日前完成手续,第一年的简化安排不再适用。除平均值之外,还要申报经核查的目标排放量,所以核查也必须提前安排。

基准线法与历史排放法:配额怎么分配

配额分配以"目标排放量"(日语:排出目標量,haishutsu mokuhyo-ryo)为起点,由企业自己计算并经核查。有两种算法,哪一种适用取决于具体的生产活动。同一座工厂可能两种都用到,所以排放量必须按分配类别分别统计。

图5:两种分配方法

行业特性影响最大的指定活动用基准线法,其余一律用历史排放法。

基准线法(benchmark,BM)
历史排放法(grandfathering,GF)
计算式
基期活动量 × 目标排放强度
基准排放量 ×(1 − 削减率 × 经过年数)
适用对象
20类活动:纸、纸板、碱类(soda)、炭黑、有机化学品、石油精炼、橡胶制品、平板玻璃、玻璃瓶、水泥、石灰、高炉钢、电炉钢(两类)、铝、汽车、发电、公路货运、沿海航运、航空运输
其余所有活动,例如食品制造和除铝以外的大部分有色金属。热水器、应急发电机和厂内车辆也适用
场所规模
年能源使用量达到原油当量1,500 kL 以上的场所,按分配类别分别报告排放量
较小场所如何分类,请查阅经济产业省手册
谁受益
比同行效率更高的工厂
减排速度快于削减率的企业

依据经济产业省2026年4月说明会资料及其申报·目标排放量核算手册编制。汽车类,经济产业省手册对涂装工序适用基准线法。

历史排放法下,能源相关的 CO2 每年削减1.7%,原料和副产燃料产生的 CO2 每年削减0.3%。基准排放量取 FY2023 至 FY2025 的平均值。计算式把削减率乘以经过年数,所以其他条件不变时,分配量会稳步下降。

基准线法方面,日本经济产业研究所(RIETI)介绍,起点水平是行业效率的前50%,五年内逐步收紧到前32.5%。具体因活动而异,请查阅经济产业省针对你们所属活动的基准线手册。

1,500 kL 这条线,与日本《节能法》所用的数字相同,所以你们的工厂可能早就知道自己在线的哪一边。

经济产业省还会在三种情况下追加配额。估算缺口之前,先看看有没有适用的:

  • 碳泄漏风险:对指定行业,当配额成本超过一定的收益占比时,追加配额
  • GX 相关研发:与上一年研发支出挂钩的追加配额,上限为缺口量,从 FY2027 起适用
  • 提前减排:制度开始前超出标准削减率的减排量,计入基准排放量

配额不足要付多少钱

按政府确定的 FY2026 价格水平,FY2026 的参考上限价格为每吨4,300日元,调整基准价格(起到下限的作用)为每吨1,700日元。国际碳行动伙伴组织(ICAP)把4,300日元折算为约29美元。据 RIETI 等机构的评论,市场预计在2027年秋季前后开设。

图6用一个虚构的案例,说明量级。它假设只适用历史排放法、只有能源相关排放、没有追加配额。

图6:估算配额缺口(虚构示例)

一座工厂在历史排放法下,每年恒定排放20万吨,以 FY2026 为例。

1. 目标排放量200,000 吨 ×(1 − 0.017 × 1)=196,600 吨。原则上这就是分配量
2. 实际排放量200,000 吨,所以企业须持有 200,000 单位配额。缺口为 3,400 吨
3. 按上限价格购买3,400 吨 × 4,300日元 ≈ 1,462万日元。实际价格由市场决定
4. 未能持有配额3,400 吨 × 4,300日元 × 1.1 ≈ 1,608万日元,作为不足负担金
分配量逐年下降,所以排放持平时,缺口会越来越大。

数字仅为示意。实际分配量可能有调整,上限价格逐年确定。

第4步的负担金,日语叫未償却相当負担金(mishokyaku soto futankin),计算式是:缺口量 × 上限价格 × 1.1。此外,经济产业省的说明会资料还提到,如果价格过高导致履约困难,企业可以按上限价格付款,缺口部分就视同已完成持有义务。适用条件和手续,请查阅手册。

还要确认2028年1月的清缴适用哪一年的上限价格。经济产业省的公告确定的是 FY2026 的数值,而至少一份外部资料把4,300日元的上限列在 FY2027 之下。把数字写进预算之前,请先问问你们的顾问或 GXA。

信用额度可以降低你们报告的数字。J-Credit(日本国内的信用额度制度)和联合信用机制(JCM)的信用额度,最多可以抵销实际排放量的10%。

经济产业省的说明会资料称,只有在报告年度6月底之前注销的信用额度才会被反映,对 FY2026 来说指向2027年6月30日。请对照手册确认截止时间。

集团总部(含中国母公司)要留意什么

轧制线上通红的钢坯,背景中是穿着防护装备的工人

站在日本以外,有五点容易漏掉。它们都不会出现在全球排放数据看板上,需要直接去问。

不做合并,共同申报也有限制

你们的集团合计排放量不决定是否被纳入,海外(包括中国)工厂的排放也不计入。企业可以与"密切关系者"(母公司、子公司、关联公司或兄弟公司)一起共同申报,前提是共同开展 GX 投资。但每个伙伴本身必须是被纳入的法人,所以共同申报不能把未被纳入的母公司或兄弟公司拉进来。

共同申报也不改变谁被纳入,因为每家公司仍然单独判定。组合一旦确定,在该年度清缴完成之前不能更改,所以开始前要想清楚。伙伴按日本的法人编号(法人番号,hojin bango)登记,并各自需要系统账号。

日文系统:ERMS 和 gBizID

申报、转型计划、排放报告和配额持有,都通过 ERMS(排放量交易管理系统,日语 haishutsu-ryo torihiki kanri shisutemu)进行。我们查阅的门户网站和手册都是日文,没有找到英文版或中文版。

配额存放在与 ERMS 关联的账户里,一个 ERMS 账号可以有多个用户。如果无法通过 ERMS 申报,能否改用纸质材料提交,我们没有确认,请向 GXA 咨询窗口询问。

开设 ERMS 账号需要 gBizID 的 Prime 或 Member 账号,这是日本政府的企业统一身份账号。Prime 与公司代表人绑定,申请时可能需要"个人编号卡"(My Number card,日本的居民身份证)或印鉴证明。如果你们的代表董事常驻国外,请尽早确认你们公司该怎么办。

注册时还要填写主营业务、业务主管大臣,并提交公司章程、登记事项证明书(公司登记簿的证明文件),以及主、副联系人。请在日本指定一名备用联系人,否则一位外派人员轮岗,就可能没有任何人能登录。

登记核查机构

从 FY2027 的申报起,目标排放量和实际排放量都要由登记核查机构(日语:登録確認機関,toroku kakunin kikan;作用近似国内的碳排放第三方核查机构)核查。截至2026年10月13日,门户网站列出了15家,包括日本的机构、审计公司,以及 SGS、BSI、Intertek、SOCOTEC 的日本公司。如果你们集团已经在用其中某一家,请问问它的日本分公司是不是登记的那一家。

要有一套能把每个数字追溯到原始凭证的资料。经济产业省的手册列举了核查可能要求的材料,其中很多是日文的:

  • 厂区平面图、工艺流程图和设备清单
  • 排放核算的组织架构图,以及排放源的识别方法
  • 燃料送货单等采购凭证,以及实测数据
  • 排放因子的来源

不要直接沿用其他报告

日本 SHK 制度(依据《全球变暖对策推进法》的强制性温室气体报告制度)的申报数字,只能当作起点。全球温室气体盘查的数字,差异可能更大。与 SHK 相比,GX-ETS 只算直接 CO2,但包含向他人供应的电力和热力所对应的排放,也没有小排放源的起算门槛。

除非你们依靠采购凭证来核算,GX-ETS 还会要求 SHK 不要求的信息,例如计量器的准确度。如果总部用的燃料数据或核算边界不同,请把两者之间的关系写下来,有人问起时才解释得清楚。

转型计划的一部分会公开

被纳入的企业每年都要提交转型计划(日语:移行計画,iko keikaku),经济产业省和主管该行业的省厅会逐家公布其中的一部分。图7区分了公开和不公开的内容。计划里也包括范围二的排放,尽管它不属于清缴义务的范围。

ERMS 会以企业首次被纳入之前一年为基准,自动计算削减率,所以从 FY2026 起被纳入的企业,基准一直是 FY2025。提交计划不需要第三方核查,也不需要正式的内部决议。但必须在 ERMS 中申报显示为"已申报"之后才能提交,经济产业省提醒,内容不完整的计划可能不算已提交。

图7:转型计划的内容与公开范围

排放量和 FY2030 目标公开,投资的细节不公开。

上一年度的 CO2 排放量
公开直接排放、间接排放及其合计。FY2026 的计划可以使用 SHK 等制度已报告的数字
到 FY2030 的排放目标
仅公开 FY2030各年度直接、间接排放的预期。水平由企业自己预测,并非法律规定
投资计划与效果
不公开项目与金额、工厂、开工和完工时间、预期减排量(t-CO2/年)
研发内容
公开申请 GX 研发追加配额时需要填写。FY2026 的计划不需要
其他举措
公开载有你们碳中和计划的公开文件的网址和页码
与上一年度计划的对比
不公开此前的投资项目有变更或删除时,写明变更内容和理由。FY2026 的计划不需要

依据经济产业省2026年4月说明会资料及其转型计划手册(2026年6月1日)编制。

外国母公司最容易在这里措手不及。如果日本法人没有自己的计划,就引用母公司的集团整体计划。于是,你们的全球可持续发展报告,可能会被日本政府的申报文件引用,旁边就是该日本法人公布的 FY2030 数字。

每次提交之前,请把这个数字与你们的可持续发展报告和投资者材料对一下。投资计划可以包括尚未正式批准的项目,只要它被规划为实现目标的一种方式。经济产业省每年何时公布各家的计划,我们没有确认,请让日本团队查一下你们的是不是已经上线。

日本客户向你索要排放数据时

低于门槛的供应商,以及在日本没有被纳入法人的出口企业(包括从中国向日本出口的企业),都不承担 GX-ETS 的义务。你的日本客户要清缴的,是它自己的直接 CO2,而不是你的排放。

那么为什么会收到这样的要求?被纳入的企业现在必须公布目标,并每年展示减排计划;大型制造商也在努力摸清所采购产品中的排放。

据 Anderson Mori & Tomotsune 律师事务所介绍,经济产业省表示,供应链减排将通过"GX 未来联盟"(GX Future League)推进,而不是通过 GX-ETS。所以这样的要求,更可能反映客户自己的目标或期待,而不是你在 GX-ETS 下的义务。

答复之前,先问清楚客户到底要什么。下面这些问题有助于缩小范围:

  • 要的是公司层面的排放量,还是具体零件号的产品碳足迹?
  • 数据要覆盖哪些范围、哪些气体、哪一个12个月的期间?
  • 有没有指定的核算方法、模板或排放因子来源?
  • 要不要第三方核查,还是自行声明的数值就可以?
  • 数据将如何使用,会不会在对方公司之外共享?

GX-ETS 与欧盟 ETS、国内碳市场的主要差异

如果你熟悉欧盟的体系,不要以为同样的逻辑可以照搬。最大的差异在于监管对象:欧盟监管的是装置,日本监管的是企业。下表对比的是最可能影响你工作的几点。

项目日本 GX-ETS欧盟 ETS(固定装置)
监管对象企业(法人)装置;2024年有 8,704 套固定装置
门槛直接 CO2 达10万吨,三年平均按活动类型规定,例如额定热输入超过 20 MW 的燃烧装置
气体仅 CO2CO2 加其他气体,包括 N2O 和全氟化碳
分配免费;发电企业从 FY2033 起拍卖以拍卖为主(最高占总量上限的 57%);免费分配用于应对碳泄漏风险
总量上限由企业层面的分配公式累积而成;我们查阅的资料中没有找到全国总量上限的数值欧盟统一的绝对总量上限,逐年下调
价格FY2026 上限价格每吨4,300日元;调整基准价格(下限)每吨1,700日元没有固定上限;由市场稳定储备调节供给。2025年平均拍卖价格 73.43 欧元
抵销J-Credit 和 JCM,最多10%当前阶段不允许
清缴截止日次财年1月31日次年9月30日
配额不足时负担金:缺口量 × 上限价格 × 1.1每吨100欧元,随通胀调整;缺少的配额仍须清缴,并公开点名企业
日本:经济产业省和 GXA 的资料。欧盟:ICAP 的情况说明和对比页面,以及欧盟委员会。两个体系都在变化,请对照现行规定确认。

ICAP 还指出,GX-ETS 不会与其他体系连接。一个体系里的配额不能直接用于另一个体系,日本的价格也不会简单跟随欧盟。请在合规日历里把两套制度分开,欧盟团队的经验只有一部分适用于日本。

与国内的全国碳市场相比,下面几点值得注意。国内的规定在更新,以下是我们的理解,请以生态环境部的现行文件为准:

  • 国内的依据是《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已在全国施行;水泥、钢铁、电解铝行业已被列入扩围计划。日本的依据是《GX推进法》。
  • 国内的纳入门槛、核算边界和核算方法,由生态环境部分行业另行规定,与日本的"直接 CO2、三年平均、10万吨"不是一回事。不要用一套口径去套另一套。
  • 国内以基于产出的强度基准做免费分配,思路接近日本的基准线法;日本另有历史排放法这一大类,并且计划对发电企业引入拍卖。
  • 国内碳市场的核算和核查结果,不能代替日本登记核查机构对日本法人的核查,反过来也一样。中国工厂的数据不能用来抵日本法人的缺口。

检查清单:我们的日本法人是否被纳入,准备好了吗

请和你们的日本团队和顾问一起使用这份清单。这项工作通常除环保部门外,还会涉及工厂、财务、采购和规划人员;清单能帮你发现缺口,但不能代替法律上的判定。

  • 法人:逐一列出每个日本法人,以及它的所有场所,包括分公司和营业所。
  • 期间:把 FY2023、FY2024、FY2025 的排放数据(FY2026 结束后再加上它)重新切分为4月至3月。
  • 范围:包含燃料、原料和还原剂产生的直接 CO2。不含范围二和非 CO2 气体。不要扣减信用额度。
  • 小排放源:检查应急发电机、叉车、热水器,以及所有运输类别。
  • 结果:记录平均值、谁算的、谁复核的。
  • 2026年的状态:如果被纳入,确认申报和转型计划已在 ERMS 中被受理。如果没有申报,立即上报并请律师介入。
  • 账号:确认谁持有 gBizID 和 ERMS 的登录权限,并指定备用人员。
  • 核查:确认已与登记核查机构签约或正在洽谈,以及对方使用什么语言工作。
  • 数据链:确认2026年4月1日以来的 FY2026 数据,可以从凭证和计量器一路追溯到计算。
  • 分配:弄清每个场所哪些活动适用基准线法,哪些适用历史排放法。
  • 预算:估算2028年1月的缺口,并请会计师确认配额和负担金如何入账。
  • 一致性:把公布的 FY2030 数字,与母公司的目标和报告对照。

给日本团队的邮件范例

总部的同事可以改写下面这封邮件,来开启沟通。请替换方括号里的内容,并加上你们自己的截止日期。

邮件范例

主题:[法人名称] 的 GX-ETS 适用情况:信息请求

[姓名] 您好:

我们正在核对日本 GX-ETS 对 [法人名称] 的适用情况。请在 [日期] 前提供下列信息:

  1. 该法人 FY2023、FY2024、FY2025 按4月至3月统计的直接 CO2 排放量(范围一),以及据此得出的三年平均值。
  2. 关于 FY2026 我们是否被纳入的结论,以及复核人。
  3. 如被纳入:确认2026年9月30日前已通过 ERMS 提交申报和转型计划,且已被受理,并提供提交内容的副本。
  4. 我们的登记核查机构名称,或者选定机构的计划和时间。
  5. 谁持有我们的 gBizID 和 ERMS 登录权限,备用联系人是谁。
  6. 您对 FY2026 直接排放量的估算,以及尚未纳入统计的排放源清单。

如有不清楚的地方,或者我们没有申报,请立即告诉我,以便请法律顾问介入。

谢谢您的协助。

本文的局限

  • 本文是一般性概述,不是法律、税务或会计意见。你们的日本律师、核查机构和 GXA 咨询窗口,才是确认规则如何适用于你们法人的正确渠道。
  • 官方规则是日文的,手册也在更新。以日文原文和经济产业省、GXA 的最新资料为准,本文只是摘要。
  • "参考上限价格""不足负担金"等术语,是我们自己的中文说明,官方的中文或英文名称可能不同。
  • 基准线法的细节、配额市场的规则和价格调控程序仍在制定中,或因活动而异。经济产业省表示,市场和价格调控的更多细节将陆续公布。
  • 化石燃料附加费(计划自 FY2028 起的 GX-Surcharge)、其他碳定价,以及东京、埼玉的地方制度,不在本文范围内。
  • 关于国内碳市场的说明只是概括,请以生态环境部现行文件为准。

常见问题(FAQ)

GX-ETS 适用于日本的外资企业吗?

只要该法人满足10万吨的判定条件,外资所有权看起来不会改变结果。我们没有找到针对外资日本公司的单独规则,经济产业省是按法人逐个判定的。如果是外国公司的分公司,请向律师或 GXA 咨询窗口确认如何处理。

错过2026年9月30日的截止日会怎样?

我们查阅的资料没有宽限期的说明。一家二手资料称,未申报或虚假申报的,罚款最高50万日元,但我们无法核对法条原文,请向律师确认如何适用。处于这种情况的公司,应尽快通过 GXA 门户网站联系咨询窗口和法律顾问,并继续收集 FY2026 的排放数据。

企业实际上什么时候必须持有配额?

第一个日期是2028年1月31日,对应 FY2026 的排放量。FY2026 和 FY2027 的配额在2027年11月底分配。分配之后,到清缴日之前,企业大约有两个月的时间补足缺口。

GX-ETS 包含范围二吗?

范围二既不计入判定,也不属于清缴义务。不过转型计划会要求在直接排放之外填写间接排放,并且公布上一年度的数字和 FY2030 目标。

日本碳市场的基准线法和历史排放法有什么区别?

基准线法把企业的基期活动量乘以目标排放强度,适用于20类指定活动。历史排放法以过去的排放量为起点,能源相关 CO2 每年削减1.7%,原料和副产燃料产生的 CO2 每年削减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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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辑

MONOSCOPE 编辑FOUNDER & EDITOR

曾在工厂设备制造商和工程公司工作约十年,负责设备的方案、设计与试运行,之后转向网络营销。现为 B2B 制造企业的网络顾问,帮助企业讲清自己的产品与技术。持有日本国家资格“能源管理士”和“第三种电气主任技术者”。

自 2017 年起运营技术博客(500 余篇文章),日文 YouTube 频道约有 2 万订阅。每篇指南都从日本生产现场的视角撰写,并对照所引用的标准进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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